一切都由Beat it開始(上) 其實就我個人成長旅程而言,麥克傑克森一直有著重大的意義, 我記得我是怎麼認識這個人開始的, 那時我還是小學時代吧, 那個年代,我所生活的週遭環境,所能聽到的,不是當時港劇的主題歌, 就是一些台語流行歌,當時沈文程還剛出道呢,江惠也是, 要不就是湯蘭花在唱的國語歌, 要不,就是所謂的愛國歌曲,校園歌曲, 我所處的環境,就是如此的。 那時,我還住在我奶奶家中, 有一陣時候,我叔叔剛退伍,也回到家中來住, 那時他就像那個時候的年輕人一樣, 買個卡式的錄音機,買著盜版的所謂「熱門歌曲」唱片, 那個錄音機,有自動跳面的功能,所以只要你一直聽,就會一直聽到重復的歌, 直到今天,我還是記得,當時第一次聽到那條歌的感覺, 原來,世 設計裝潢界上還有這樣的「音樂」,怎麼這樣的好聽, 小時候的我,總是稱著我叔叔不在的時候,偷跑到他的房間中, 去放那台先進錄音機,聽同一張的唱片, 那時我真的很笨,連倒轉都不懂,只知道我只要一直聽,就可以聽到我喜歡的那 條歌,那條旋律迥異於所有我聽到的歌曲,我真的好喜歡的音樂, 一個傻傻的小孩,聽不懂音樂在唱什麼,就是愛上那種旋律, 可以傻傻的等著翻面,快一個小時,再聽到那條自己想聽的歌, 我愛上這種音樂了。 那時的我,不懂,這種音樂是什麼?只知道這音樂, 比那時我所聽過的音樂,讓我最有感覺,真的沸騰, 那個唱歌的人,唱得真好, 我聽不懂,只是知道那條歌不斷的唱著「比咧」「比咧」, 不知道是 東森房屋在「比什麼?」 等到我更大了,我才懂得,那種音樂,振撼我的音樂, 迥異於我所聽到的那些國語歌,台語歌,真的讓我愛上的音樂, 那叫「搖滾樂」,原來世界上還有這樣的音樂型式存在。 是這條「比咧」的歌,讓我認識了搖滾樂的存在,也讓我愛上這種音樂。 不久,幾年後,我更大幾歲了,終於懂得這條歌唱的人, 就是麥可傑克森,那時,正是他在發行「Bad」的時候。 就是那個電視上老是在播,跳舞跳得很棒的人,唱那條從小一直喜歡的「比咧」 的歌的啊? 老實說,直到當時,我還是不知道他在唱什麼,可是我就是愛上了那歌的旋律, 也愛上這種音樂。 等到更大了,小男孩嘛,你知道的,有段時間,都會特地的學些髒話, 好裝成熟,好裝懂, 宜蘭民宿那時學了很多的粗話, 就該始將那條「比咧」,改成「屄咧」的來唱,自己加些下流的歌詞, 幻想著他的意思, 後來,我開始學英文了,還是不懂在唱什麼, 想說beat就是打,beat it就是打下去囉, MV裏一堆壞小孩在那裏逞強鬥狠,那時就在想,這是條教人學壞的歌, 然後呢,這個人出的歌,還是「壞」,「BAD」不就是「壞」嗎? 又是一堆很像壞孩子的人,逞凶鬥狠的模樣, 就是教壞囝仔大小嘛,美國的歌手都是這個樣的。 當時雖然說還是很喜歡這條歌,很喜歡這個人,可是對於這種教壞囝仔的音樂, 就是很排斥。 我雖然也不是什麼乖小孩,也不是不叛逆, 可我不從眾搞那種裝大人的叛逆,從小我就是特立獨行的, 不屑從眾隨波逐流的,大家都一起搞什麼次文化, 室內裝潢 老子偏叛逆你們,不屑跟你們一群人搞, 我總覺得只有從眾,靠著和許多人相同,才能有自信的人,才敢反抗的人, 這種人是孬種,小學時是如此,中學時是如此,直到今天, 我還是如此,沒有「群」,沒有「眾」,就不敢有所表現自我觀點, 就不敢反抗,表示自己的意見的人,不和大家相同,找不到次文化的同儕, 就不敢與眾不同的人,這種人全是孬種, 我這一生都不當這種孬種。過去不是、現在不是、未來,我也會努力的不是下 去。所以那時的我,對於麥克的印象,實在不是說很好, 等到後來,當他發行Black or white時,我的英文更好了, 看到更多他的訊息,更了解他了,我才真的開始承認,我喜歡這個人, 他的音樂。 Black or White還是我第一張買的英文專輯呢, 而且還是我?酒店經紀臚@次自己試著用自己的能力,去翻譯歌詞,了解歌詞的歌, 不過說真的,我覺得我翻譯不出來。 只知道,當時,一直等著麥克的一條條新的MV出來的感動, 在買到Black or White專輯時,我就愛上了之中,那條現在許多人都聽過的, 在大陸上,被許多人稱作是世界上最好聽的一首歌, Heal the world,當時我也一直在等著麥克開始主打這條歌, 我想看它的MV,我知道一定會造成轟動的,這歌實在太美了, 可是,這條歌的MV從沒有造成轟動,也沒有在發行時,引起巨大的回響, 反而被陌視了好多年,直到十多年後,才開始漸漸因為網路的關系, 被傳唱開來。 當時.就開始了世界上,全人類史上,最可怕的集體「霸凌」運動, 最多人參與,最多的媒體的參與,對著一個人「霸凌」, 因為他的優秀,因為為?室內設計F滿足看到成功的人倒下來的快感, 更重要的,這個該死的「黑人」,居然這麼的「成功」, 成功外,還不搞一堆女人,還居然想不自量力的拯救世界, 還居然成為流行文化最成功的人, 這該死的「黑人」,於是集體的獵殺女巫行動開始了, 人言可畏就逼死了阮鈴玉,被狗仔追擊,就逼得黛安娜不能過日子, 成功的孤獨感,過度成功的代價,就逼得貓王過著靡爛的生活, 逼得披頭四寧可解散, 但這都算得了什麼?有那一個成功的人,所受到的壓力,才和麥可的壓力能相 比的?被造的謠,比他還慘的? 還被國家暴力對待? 有人在比,是貓王、還是披頭,還是MJ那一個比較偉大, 當然各有各的說法,就我而言,我可以說個讓你沒有反駁餘地的說法, 告訴你,根本就沒有必要比較,當然是MJ, 為什麼?「他是黑人。」 就 酒店打工這個理由就夠了,如果貓王、披頭是黑人的話,他們還有這樣的成就嗎? 立足點就不同了,他們有受過同樣全球媒體的集體霸凌嗎? 他們必需忍受白斑症的痛苦嗎?而不得不忍受著種種的誤解嗎? 麥可被人罵是個怪人,有多少是因為不想讓人同情他的白斑症, 而寧可隱暪,他化濃妝才可以見人,不塗口紅, 嘴上的白斑就會讓人看見,於是人們罵他是娘娘腔, 他非帶傘,否則會被陽光曬傷,結果被人說是有皮膚癌, 他鼻子整型失敗,整了型,被人一再嘲笑, 可為什麼劉德華也是鼻子整型,卻成了他的性感象徵? 整型的藝人何其多,為什麼就專找他的麻煩? 他不亂搞女人,居然也成了罪過,我若是他的話,當然也不會, 難道要讓這些個女人到處將我的白斑症身體,一直努力在隱暪的事實, 到處跟人說嗎? 直到後來,我終於搞懂他在唱什麼?室內設計ABeat it 根本不是教壞小孩的歌, 而是像是黃克林的「少年仔嘜抓狂」這種勸世歌的「威力超加強版」, Bad也是,我才知道這一切的誤會可真是大得過頭了。 就在一直讓我在想,台灣這些個出版西洋唱片的人,在搞什麼? 為什麼都不像出日本流行歌公司,都附上翻譯, MV也盡量翻譯。 有那一個歌手,在他的音樂中,有這麼多的正面訊息, 還能成為巨星的,有那一個流行音樂的教主, 這麼關愛世界的?投入這麼多的精力,在關愛這個世界的? 貓王有嗎?披頭有嗎?都承受著巨大的成功壓力, 可是他們有被迫害成這樣嗎? 我一直在想,如果麥可是個白人的話,美國人還會這樣的對待他嗎? 就像是最近在對待伍茲一樣,雖說他是自己在標榜過頭了,所以今天造成這種 結果,可問題是,如果他是個白人的球王的話, 會這樣的被攻擊嗎? 當年馬怪爾的用藥?酒店打工鞳A克萊門斯的用藥事件,和黑人球王「邦斯」的待遇, 都是醜聞,為什麼就是對「邦斯」的醜聞攻擊,比之於前二者力度強大的多? 為什麼?他是「黑人」。 如果今天是金熊尼克勞斯和伍茲幹一樣的壞事, 美國人不會看在他在球界的史無前人地位,而將這種事當作是小事嗎? 而有必要這樣全民獵巫式的追殺? 同樣的成就,一個黑人要成功,要比白人成功多很多很多,才能被承認。 MJ和貓王、披頭並列,當然是MJ的成就最大, 他是黑人啊!換成那個普里斯來,披頭是黑人的話,他們的才華不變, 他們能同樣成功嗎? 有什麼好比的,當然是MJ大爺最偉大。 更何況,他還遭到司法機器這樣無情的迫害, 其實我所認為MJ拍得最好的MV中,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酒店打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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