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網站優化0月25日電
  中華人民共辦公室出租和國主席令
  第七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西裝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13年10月25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住商席 習近平
  2013年10月25日
(編輯: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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